关于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关于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接北海市税务局通知,我校教职工在5月30日前需完成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在2025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应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可免于办理汇算申报。
(二)少预缴了个税,应当补税的纳税人,可能的情形有:A、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重复扣除了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B、不仅有工资薪金,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收入后年适用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的。
用公式表示2025年度汇算即:2025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5年已预缴税额。
(三)有未申报的收入或未足额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可在汇算申报时补充申报。
(四)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请提前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填写信息。
二、工作安排
(一)个人所得税APP二维码
(二)2025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手机APP操作指南
(三)其他
请大家按指引文件进行操作,若存在疑问或在填报过程中有不明之处,可与财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779-6801202。
财务处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