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复学、退学手续的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来源: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责编: 郭建威
发布时间: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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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学籍管理,现对《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复学、退学手续的管理规定》(北艺发〔2017〕35号)进行了修订,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9月3日
学校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学籍管理,现对《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复学、退学手续的管理规定》(北艺发〔2017〕35号)进行了修订,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