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责编: 郭建威 发布时间:2021-06-20 浏览量:0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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