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6〕85号)要求,为组织好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5月7日9:00至5月11日17:00。
(二)资格审核时间:5月7日9:00至5月11日18:00。
(三)缴费时间:5月7日9:00至5月12日24:00。
(四)教材更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6月17日17:00。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29日9:00起。
(六)考试时间:7月4日至5日。
(七)成绩查询及复核申请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此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需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合格成绩的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位教师,免考人员和不得报考人员除外。
(一)免考人员
根据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条件,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不要求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属于免考人员;具有其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需要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成绩,不属于免考人员。
免考人员无需报名,也无需办理免考手续,如进行报名和缴费,则视为本人自愿参加考试,所缴纳的考试费一律不予受理退费。
(二)不得报考人员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报名缴费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教学技能考试合格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之一,未参加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及理论考试的人员,均可先报名参加教学技能考试。
三、报名及缴费
(一)注册报名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支付考试费,逾期不安排补报名和缴费。具体流程如下:
报名时间开始后,考生须先在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再登录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对应步骤的提示,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请务必核对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有效身份证的信息一致,如考试成绩合格后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为由申请更改个人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1.照片要求。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须清晰显示考生头部及双肩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允许对照片进行图像处理。照片文件应大于20K小于50K,像素为640(高)*480(宽),分辨率为300dpi,格式为jpg/jpeg。
2.报考学科及专业要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以专业为依据,考生报考的专业所属门类和一级学科的填写以教育部官网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504/t20250422_1188239.html)为准。考生考试分组和学科组专家配置以考生填报的二级学科为依据,考生在填写报考专业时,应准确选择相应的二级学科,例如:13艺术学-1305设计学-130504产品设计,“13艺术学”为学科大类,“1305设计学”为一级学科,“130504产品设计”为二级学科。
3.报考课程要求。考生填写的“报考课程”应为“二级学科”的专业主干课程。
4.教材填写要求。考生须填写考试所选教材的名称、ISBN号、出版社、作者等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教材完整清楚的封面和目录图片。考生参加考试时,考点核对考生所带的教材与报名系统填写的教材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选用的教材规定为高等学校本科层次使用的教材(此类教材其封面或内页有高等教育本科院校选用教材等相关字样),中职教材、培训类教材和其他非高等教育层次的教材为不合格教材。建议考生优先选用广西区内高等学校目前在用的教材作为考试教材。
5.考区选择。本次考试设置南宁、柳州、桂林3个考区,考生可自行选择考区报考,但报考外语类小语种学科(非英语学科)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其他考区不安排考试。
个别报考人数极少的学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视工作情况可能会通知考生调整考区参加考试。
6.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于重置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考试结束前,请考生慎重更换。
(二)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内容。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人事处会在网上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内容包括:考生是否为本校任职人员或拟聘人员;是否具有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所规定的学历;报考的任教学科和报考课程是否符合学校需求或规定;选用的教材是否为高等学校本科层次使用的教材,上传教材的图片是否完整、清楚;所报考课程是否为对应二级学科的专业主干课程;照片是否为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等。
2.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查询。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一般48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通过,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审核不通过,考生须于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5月11日18:00)前更正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直至审核通过进行缴费方能完成报名。
考生须对本人的报考资格负责。报名缴费完成后,如以学历不符合认定条件等申请退费的,不予受理退费。
(三)缴费及发票申领
1.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350元/人·科。
2.缴费要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5月12日24:00前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缴费。报名成功后,除政府行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概不退费。
3.发票申领。开放打印《准考证》时即可申领电子发票,考生需领取考试费用发票的,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申领信息即可。考生填写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须检查确认准确。不领取发票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四)教材更改
考生完成报名后如要更改考试教材的,须于教材更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6月17日17:00)前向人事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要求后,由人事处进行更改。
四、考试事宜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6月29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试行)〉的通知》(桂教〔2002〕7号),对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试讲,面试和试讲可结合进行。测试成绩由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学科组的评定意见综合评定。
(三)考试程序
1.签到候考。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和有关材料(教材的原件和复印件、教案)的核查后签到候考。
2.试讲。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指定考场,向所在考场的学科组专家出示相关材料后,根据所报考的学科及教案内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约30分钟(原则上不应少于20分钟)。
3.面试。学科组专家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回答问题。面试回答时间为5—10分钟。
(四)考试要求
1.纪律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必须持有《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2.身份证件要求。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名填写的一致,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考生考前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提前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五)违规处理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不能携带包、书籍、资料(考试所用的教材和教案除外),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要提前准备好参加考试所选的教材原件1份;教案1式3份(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均可);教材的封面、考试对应章节的内容、封底(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1份。考生需要在每份教案和教材复印件的首页上签名。
(二)考试选用的教材规定为高等学校本科层次使用的教材,试讲使用不合格教材(中职教材、培训类教材和其他非高等教育层次的教材)的,考试成绩评为不合格。
(三)独立自主编写教案是高等学校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考生考试提交的教案应与他人的教案有差异,如发现考生试讲教案雷同的,考试成绩评为不合格。
(四)外语类专业考生提交的教案须使用所报考学科相应外语语种书写,考试时须使用所报考学科相应外语语种应试。非外语类专业考生一律使用普通话应试。
(五)试讲出现较严重的科学性、根本性的错误(口误除外),或存在涉及意识形态的负面言论、错误观点等的,考试成绩评为不合格。
(六)考试不提供多媒体设备,所有考生不得使用多媒体课件。
(七)考点仅提供体育小球类(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篮球等)教具,艺术类提供电子琴,其他专业类的仪器设备(如化学实验、医疗仪器、艺术类教学等)请考生自备。
(八)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九)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的合格成绩不设有效期。
有关考试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张老师(行政楼401办公室),联系电话:15737190455。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