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学研究发展科
责编: 吕雅婷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量:1392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决定启动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一)申报范围
校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范围是围绕学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教学特色培育和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具体可包括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1.专业设置与建设,主要包括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应用型专业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应用等。
2.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包括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高校转型发展及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研育人、国际合作育人、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跨校联合培养、劳动教育改革、公共艺术教育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等。
3.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包括MOOC、SPOC、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等各类课程的建设,体现先进性、互动性、创新性的教学方法的改革,一流课程资源的共享,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一流课程;“四新”关键领域核心课程建设;尤其是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的建设与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
4.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学状态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使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教学评价、课程评价、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
5.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6.以“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为目标的教育教学改革。
(二)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研究生学历,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实践水平和组织能力。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
(三)研究周期
本年度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课题申报书应详细阐明,并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题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提交至西校区行政楼324教务处办公室,经教务处及分管校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备案执行,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并只能延期一次。课题申报者须保证向学校提供结题成果及结题研究报告,撰写并发表论文至少1篇。
(四)立项经费
本年度校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资助经费每项3000元。
二、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鼓励本部门/单位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实践,并组织做好评审推荐工作,择优上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需填写《2023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由各部门、单位进行汇总整理,各部门、单位对申报人及项目成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推荐。
(二)各部门、单位汇总后填写《2023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打印、盖章后,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beiyijwc@126.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324办公室谭鸿超老师处。
(三)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受理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3日-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谭鸿超老师,电话:157 0290 5095。
附件:1.2023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3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