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运行科 责编: 周蕾 作者: 袁蓓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866
各二级学院: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对我校毕业实习过程性、规范性管理,保证毕业实习教学质量,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北艺教发〔2021〕38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现将2024届毕业生(2019级建筑专业及2020级其它专业)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毕业实习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实习的宏观管理,各二级学院及所属北京专业考察与实践教学基地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及北京实践基地办公室等组成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学院各专业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动员、组织、管理及总结工作。
二、时间安排
实习时间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既可以安排在2023年暑期也可以安排在学生上京到校后。暑期开展毕业实习请在6月18日前、上京到校后开展毕业实习请在8月25日前,分别在对应时间节点将具体实施方案(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教务处317周蕾老师。
三、实习准备及要求
(一)实习准备
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单位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教学大纲》(附件1)、《(2024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计划表》(附件2),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并下达《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任务书》(附件4);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在8月25日前交教务处审核。
二级学院在实习前应召开实习动员会;分散实习的学生务必填写好《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7)。
(二)实习要求
1.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及劳动纪律等有关制度,有事要请假。
2.学生每周按要求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记录表》(附件8),指导教师及时填写评语。
4.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实习报告》(附件9)。
四、实习结束
实习结束后,学生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附件10),实习指导老师填写评语及评分(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的等级制)、并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0级XX专业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附件15);各二级学院做好本学院的毕业实习总结工作。
五、档案归档管理
各二级学院在实习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毕业实习档案的归档工作,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教学大纲、(2024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计划表、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指导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任务书、学生实习家长同意书、实习生接收函证明、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记录表、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实习报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鉴定表、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成绩汇总表、毕业实习成绩登记表、毕业实习课程成绩分析、XX学院XX专业实习执行情况一览表、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0级XX专业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按顺序归档。
 
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教学大纲(模板)
   2.(2024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计划表
   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指导书
   4.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任务书
   5.学生实习家长同意书
   6.实习生接收函证明
   7.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
   8.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记录表
   9.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实习报告
   10.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鉴定表
   1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成绩汇总表
   12.毕业实习成绩登记表
   13.毕业实习课程成绩分析
   14.XX学院XX专业实习执行情况一览表
   15.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0级XX专业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