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学校办公室 责编: 徐倩 作者: 龙欣雨 发布时间:2022-12-14 浏览量:1649

学校各部门、单位:

鉴于目前全国各地及北海市疫情情况,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紧急通知精神,现就2022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

2022年12月9日起,学生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可提前离校,2022年12月14日全体学生放假离校,2023年1月30日开始线上教学。学生返校时间待定,届时学校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

从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1月29日止,2023年1月30日起开展线上教学和办公。教职工具体返校时间待定,届时学校另行通知。

(三)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防疫要求

师生回家、返校途中注意个人防护。寒假期间,严格佩戴好口罩,尽量避免前往人多聚集的场所。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消毒。进行合理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立即居家隔离或就医。要自觉做好每日健康自我监测工作,学生按要求向辅导员报告健康情况。

(二)安稳工作

1.各部门、单位在本学期结束前要做好本部门安全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主要检查防火、防盗、防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等制度的落实,做好防范、整改工作。

2.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寒假期间要加强校园值班巡逻,注意对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和防范,加强门卫值班,着力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3.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寒假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意在回家、返校途中的人身、财产、交通等安全,提醒学生注意防范艾滋病,防范传销和网络贷款等欺诈行为。

(三)值班工作

寒假期间职能部门安排值班,中层以上领导全天候保证通讯畅通。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及各部门、单位值班表。

(四)评估工作

各部门、单位利用假期按照各自的教学评估整改工作方案开展工作。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提升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五)其他工作

1.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做好下学期办公用品采购计划,认真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经OA办公系统于2022年12月20日前发至学校办公室。

2.各部门、单位以及各班级在放假前要认真对所属的教学、生活场所进行清洁打扫,妥善封存好物品、设备,关停好水电,关好门窗,并进行全面检查;设备与信息处、后勤保障处放假前要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验收,并在假期分时段安排人员做好设备养护、维修工作,保障下学期开学正常使用(具体时段及人员安排方案由实训中心会同后勤保障处制定并落实)。

3.各二级学院对教师利用假期学习和备课提出专项要求。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