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通知

来源:教师工作部 责编: 宋寅仕 发布时间:2022-12-15 浏览量:1126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修订)》(北艺党〔2021〕14号)的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我校2022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是学校教师,其他在岗人员参照执行。

考核部门归属具体如下:任课教师、辅导员、行政兼课人员、二级学院行政人员由所属(或所任课)的二级学院进行考核;无兼课任务的职能部门、教辅、科研机构工作人员由所在部门进行考核,人数较少部门可多部门联合考核,考核小组成员由参与部门协商确定。任课多门课程的教师只能在一个单位(部门)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段

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考核程序

(一)党委教师工作部部署师德年度考核工作,由二级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二)二级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考核

1.教师自评

考核对象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2年度师德考核评价表》(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2年度外聘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附件2)进行自评,任课教师和行政兼课人员将自评材料提交所在单位教研室(只需要提交到一个教研室),其他人员将考核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2.教研室考核

教研室根据个人自评、教师互评和所任班级学生评测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仅限任课教师和行政兼课人员)。

3.二级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考核

二级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在综合分析教研室考核结果上,对照有关规定,确定教师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等级,并将考核结果在二级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二级单位师德考核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签署意见报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能、教辅、科研机构人员等由本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级单位(部门)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单位党政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学院(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及党(总)支部纪委委员等单数人员组成。二级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对教师个人自评等级做出调整的,需将考核结果反馈教师本人,告知当事人做出评定的实事及依据,听取教师本人意见,坚持正面引导,提出改进建议。有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二级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需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提供具体说明材料。教师本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或公示期有情况反映的,可向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进行申诉,提交相应的纸质签名申诉材料。本人为申诉或逾期未申诉的,按二级单位考核结果确定。

(三)学校师德考核委员会审核

学校师德考核委员会审核二级单位上报的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等级,经集体研究,提出师德考核结果并公示5天。

(四)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经教师签字确认后,存入教师个人档案,拒绝签字的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注情况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考核时间

1.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为二级单位考核及公示阶段;

2.2023年2月18日以后,为学校师德考核委员会审核阶段。

(二)工作要求

党办、校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科研处、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如掌握有教师平时师德表现情况记录的,请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告知党委教师工作部,供考核时参考。

师德考核是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明文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规定,师德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工资晋级、干部选任、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申报、继续教育、评奖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经学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取消当年以上所列项目资格。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考核工作,按时完成好此项任务。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单位、部门将教师个人《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2年度师德考核评价表》《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2年度外聘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附件1、附件2,A4双面打印)、《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2年度二级单位师德考核汇报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22年12月30日前送交行政楼204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同时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2年度二级单位师德考核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yjsgzb@163.com。

附件1,附件2所填信息不得涂改,“被考核人意见”处待学校师德考核委员会审议公示考核结果后,被考核教师再行签字。

未尽事宜,请联系曾竹竹老师,联系电话:157-0779-2126。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