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文学院学工办 责编: 裴景旺 发布时间:2025-09-15 浏览量:5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促进学生自律意识的提升和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学工处公寓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拔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目的

本次选拔旨在选拔一批责任心强、公正无私、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的优秀学生,加入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共同参与社区、宿舍日常管理、安全检查、卫生监督及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为构建文明宿舍贡献力量。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我校24-25级在校学生,思想品德优良,无任何违纪记录。

(二)热爱工作,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能够以身作则,严于律己。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妥善处理人际关系。

(四)学生所在宿舍在校期间曾被评为文明寝室,或曾获得流动红旗(宿舍长优先考虑)。

四、选拔流程

(一)推荐、报名阶段

请二级学院积极动员优秀学生参与评选,汇总《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核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三)面试选拔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将通过微信群或邮件形式通知入围者。面试内容将包括自我介绍、问题回答及情景模拟等环节,旨在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公示与任命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最终录用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并开展工作。

五、其他要求

各学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学生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并以此为契机,将学生日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营造学生公寓育人浓厚氛围,呈现育人成果。

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完成规定工作时限,发放聘书,综合测评按照《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办法》第五点第2条进行加分;列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如果工作表现出色,可评为优秀公寓管理委员会优秀成员。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3日18:00前将评选材料(电子版)汇总整理命名好发至指定邮箱1335162070@qq.com。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8275886011。

 

附件: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申请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