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开展2023年期末教学场所安全检查

来源:实验教学中心 责编: 曾之光 作者: 周增懿 发布时间:2024-01-03 浏览量:839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23〕30号)精神,确保教育教学场所的安全,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2023年12月26日,学校实验教学中心组织全校各学院、部门在西区行政楼212会议室召开了教学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布置会议。会议主要由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曾之光主持,各学院安全负责人和部分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武鹏程发表讲话,强调各学院要明确工作职责,教务处负责定制度、检查、督促,而二级学院是工作的关键所在。他再次强调了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将安全检查工作放在了日常工作的重心。
会后,各二级学院对教学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排查,重点关注了实验室电器设备和线路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等方面。
各学院针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已上报学院及后勤部门,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预计在2月13日前能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学校实验教学中心将持续关注安全问题,以确保师生的安全与健康,为教育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