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制度

来源:通识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 责编: 王志华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量:1241
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制度

 

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为尽快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根据学校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一、配合学校做好新进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提升青年教师对教育和科研工作的认知水平。青年应认真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教法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青年教师任教第一年内,积极参与听课、磨课活动,听课次数每学期不少于16次。

三、实行传帮带导师制。安排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科研能力强的老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每年制定和落实每位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检查青年教师的教案、备课、讲课、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及学术研究情况,使之过好教学关、提升科研能力。

四、实行青年教师任课前考核。青年教师任课前必须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准备好任课内容的教案,请指导教师审阅并进行严格的试讲,由教研室组织教学经验丰富教师听课考核,对试讲情况做出总体评价。试讲不合格者不得担任主讲任务。

五、大胆使用青年教师,培养青年学术骨干,鼓励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等领域早出成果、多出成果。鼓励青年教师申报校级青年教师教改课题。

六、交任务、压担子,使青年教师在工作实践中边干边学边提高;

七、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扩大对外交流,开阔知识视野。

八、成立有青年教师参加的教学和科研小组,尽可能提供研究平台和条件,有经验的教师对口指导,打好工作基础,组织青年教师申报校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通过承担或参与教研、科研课题,提高青年教师的学术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