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 “学业预警”的通知

来源:学籍管理科 责编: 禤丽敏 作者: 高霈 发布时间:2022-04-13 浏览量:1407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庭合力育人的功能,减少因学生学业问题给社会、家庭和学生本人带来的矛盾及困难,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实行学生学业预警告诫的规定》(北艺教发〔2021〕8号)(见附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学业预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业预警条件
  达到以下学业预警条件即给予学生学业警示告诫:
  一级预警:从第一学期结束起,所修读的课程经正常补考或重修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以上(含20学分)的,予以学业一级警示告诫。
  二级预警:从第一学期结束起,所修读的课程经正常补考或重修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15学分以上(含15学分)但尚未达到20学分的,予以学业二级警示告诫。
学习成绩不及格课程虽不达到15学分,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等原因预计将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可予以学业一级预警告诫。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从第一学期结束起,所修读的课程经正常补考或重修后,累计不及格科目达四门课程者,予以学业留级预警告诫;累计不及格科目达五门课程者,予以留级;累计不及格科目达六门课程者,予以学业退学预警告诫;累计不及格科目达七门课程者,予以退学。
  二、学业预警工作安排
  (一)在完成正常补考、重修的成绩录入后,二级学院核查并汇总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名单,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把加盖教务处公章后的《学业预警告诫通知书》下达给学生,并将学生学业情况通知学生家长,提醒他们关注学生,配合学校共同管理。在与受预警告诫学生和家长谈话过程中及时做好谈话记录,留存相关学业预警告诫档案,并做好跟踪管理。
  (二)二级学院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经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2年5月27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