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细则

责编: 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量:991
 

一、学生党支部的设立

(一)学生党支部按学院、教学点设置。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学院、教学点,具备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二)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报党委批准,每届任期两年。

(三)学生党支部书记由教师党员担任,支委委员应选党性强、政治和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的教师或优秀学生担任。

二、学生党支部的职责

学生党支部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经常对党员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国情和国际形势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等。

2.坚持从严治党,要求学生党员在专业学习、社会工作、思想工作、毕业就业等日常学习生活中以及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法纪。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活动的制度,不断改进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兼顾到学生的特点,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例如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参观访问、知识竞赛、公益劳动等;开好每年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争优创先”活动,激励先进,及时帮助教育后进党员,促进后进党员的转化。

4.按规定收缴党费,及时配合组织部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5.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在党内事务中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定期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情况,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了解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上的需求,努力探索为党员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团结和谐、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党员之家”。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制定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

2.加强宣传教育,扩大积极分子队伍。

3.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及其他形式,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并指定专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重点进行帮助。

4.坚持定期考察、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发展对象公示等制度和做法,坚持党员条件,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5.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四)组织党员参与班级事务管理,在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组织党员参加班级的管理工作,围绕同学们的学习和日常生活开展各项服务,并检查党员执行任务的情况;

2.帮助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

3.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帮助和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坚持全面发展,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学风和班风,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

4.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协助做好思想工作。

(五)经常听取党员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他们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l.制定并实施切合学生实际的思想教育计划;

2.及时分析、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并做好工作,对先进模范事迹要及时表扬宣传,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批评教育;

3.主动关心并尽力帮助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积极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三、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召开正副书记碰头会),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研究本支部工作,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等;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支部大会,向党员报告工作、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事项;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党课。

(二)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制度。党员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三)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要密切联系普通学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此项工作与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工作结合进行。

(五)党支部工作考核制度。按照学校党委制定的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所列考核指标,党支部每年对本支部的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同时接受党委的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评出先进党支部在全校进行表彰。

四、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