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思政教育中心 责编: 俞仁 作者: 王雨晴 发布时间:2022-03-15 浏览量:1117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大学毕业生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自觉成才、努力学习、回馈社会、报效祖国和服务人民。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违纪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体质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二)优先条件,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校期间每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2.在自治区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全国或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以下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

4.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二、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请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设计艺术学院59人;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54人;动画与传媒学院37人;人文教育学院12人;美术学院18人。

三、评选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宁缺毋滥,确保质量。

四、评选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使师生明确评选要求,通过学生申请(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民主推荐,拟定评选名单;3月25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1826560837@qq.com,同时将申请书纸质版上交至学生工作处莫圆圆老师处(学工楼2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79-6801-211。

(二)3月29日,经学校审核确定表彰名单后,张榜公示,公示期3天。

五、其他

未经事宜请联系学工处莫圆圆老师,联系电话:0779-6801-211。

 

附件: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