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升旗仪式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升国旗、校旗仪式是我校落实立德树人、厚植家国情怀与强化校园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激发全体师生的爱国热情、传承学校的优良传统,提高升旗仪式质量,进一步规范学校升旗仪式,现将举行升旗仪式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升旗仪式人员
2023-2025级全体在校学生,全体年级辅导员、班级辅导员及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二、升旗仪式时间
(一)周一早上7:00准时举行升旗仪式。如需进行国旗下的讲话,则在升旗后进行。
(二)广播站开播时间:6:30。
(三)各班集合完毕时间:6:50。
三、升旗地点
升旗地点在东、西校区操场,住在东区的学生在东区操场参加升旗,住在西区和南区的学生在西区操场参加升旗。各二级学院各年级按照既定位置排列集队,队伍位置不得随意变动。
四、升旗仪式要求
(一)着装得体。参加升旗仪式的师生要求做到服饰整洁,不准穿背心、拖鞋 入场。升旗仪式进行期间要摘掉帽子、墨镜、口罩等。
(二)保持安静。升旗仪式进行期间要保持安静,不能接电话或吃东西。
(三)立正肃立。国歌响起,所有人员应面向国旗持立正姿势,端正肃立,目送国旗升起,整个过程要严肃认真,禁止出现走动、讲话、蹲下和背向国旗等现象,直至升旗仪式结束。升旗开始时未能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同学,应原地站立,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至杆顶后,方可走动。
(四)升旗仪式开始前,整理队伍的过程中,班级辅导员应站在本班队伍前面,队伍整理好,准备开始升旗的时候,班级辅导员应回到本班队伍后面,升旗过程中,时刻关注本班的纪律状况。
(五)升旗仪式结束,由升旗仪式的主持人宣布解散,此时学生可有秩序离场。若抽查部分班级的升旗出勤,则抽到的班级留下考勤后方可离场。
(六)如在升旗前或升旗过程中遇到下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学校将通过广播及时通知暂停或取消升旗仪式。
五、其余工作要求
(一)升旗仪式将采取以学院为单位分批次轮值的形式组织开展,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轮值学院负责本批次升旗仪式的相关组织工作,包括联系广播站和国旗护卫队、撰写国旗下讲话稿以及联系国旗下讲话的校领导、组织学生队伍、抽查学生出勤情况等主要工作,其余学院配合,并组织好本学院的学生队伍。如因特殊情况取消本周升旗仪式,下一周的升旗仪式仍是该批次的相关学院负责。
(三)各批次中,首位轮值的学院需根据东、西校区操场的数字标识定点安排本批次升旗仪式各学院的学生队伍位置。本学年将根据该“学生队伍位置安排”组织升旗仪式。
(四)学生工作部(处)负责领导将对各批次参加升旗仪式学院的学工领导进行考勤以及督察各项组织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学生和辅导员的考勤工作,升旗仪式结束后,轮值学院收集各学院辅导员考勤表和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汇总表,交至西区学工处201办公室莫圆圆老师处。
(六)请各学院提交“附件3:二级学院负责升旗仪式学工领导安排表”;首位轮值学院提交“XX批次升旗仪式学生队伍位置安排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邮箱:1826560837@qq.com。
附件1:升旗仪式批次安排表
附件2:升旗仪式撰稿安排表
附件2:二级学院负责升旗仪式学工领导安排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1月4日